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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于延河

职位:专业律师 民营企业合规与保护法律事业部 主任

于延河 --

个人简历

•姓名:于延河

•E-Mail:wf-yuyh@126.com

•办公室:北京总部

•职位:民营企业合规与保护法律事业部主任

•专业领域: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公司法律服务


◆个人简历

于延河律师,男,汉族,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律师协会依法治市研究会副秘书长,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无罪辩护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具有十多年的政法工作经历,2003年开始执业至今,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尽责,据理力争”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期以来从事刑事辩护等法律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以专业的刑辩知识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无罪、罪轻、取保、免诉或缓刑的辩护意见,让无罪的人尽早脱离控诉,不受刑事追究;让有罪的人获得有尊严的辩护,争取缓刑、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

另外,在民商事、公司业务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案件;并先后担任几十家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

◆经典案例

l  2020年北京朝阳区刘某某诈骗案(不起诉决定);

l  2019年北京海淀区周某侵犯著作权案(取保候审后撤案);

l  北京海淀区郑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取保候审后撤案);

l  北京房山区史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取保候审后撤案);

l  山东潍坊于某非法经营案(二审改判为2年);

l  张掖市宋某某交通肇事案(二审改判缓刑);

l  2018年的烟台某银行董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l  上海浦东井某某集资诈骗案;

l  北京朝阳区赵某某诈骗案;

l  2017年的唐山贾某某贩毒案;

l  青岛于某某强奸上诉案

   …等百余起刑事案件

◆发表出版

撰写文章《经济转型升级中经济法的作用》,被评为全国优秀论文一等奖,并发表在2020年《大东方》杂志第一期。《大东方》杂志,国内统一刊号:CN 44-1610/G0,国际标准刊号:ISSN2412-2890,国内邮发代号:46-191。

◆社会职务

北京市律师协会依法治市研究会副秘书

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

无罪辩护研究会副秘书长

山东省驻京流动党委法律顾问(义务)

拥有军工保密资质证书

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