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徐晓倩
职位:专业律师 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 主任
徐晓倩 --
个人简历
•姓名:徐晓倩
•E-Mail:lawyer_xxq@163.com
•办公室:北京总部
•职位: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专业领域:行政诉讼、民商诉讼、行政复议、征地拆迁法律服务
◆个人简历
徐晓倩律师,女,1988年出生,汉族,资深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2012年执业以来主要办理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案件,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违法建筑行政处罚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理论功底深厚,且执业至今办理数百起案件,实战经验丰富,出色地完成了客户的委托,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卓有成效的工作质量博得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希望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在最大化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同时促进社会法治进步。
◆经典案例
1、江西省抚州市黄先生养殖场,政府借环境保护整治之名行征地拆迁之实,律师介入前政府对养殖场责令拆除退养,并进行环保行政处罚,经过律师代理最终获得补偿;
2、青海共和县王先生等29人与县政府不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案,被哄骗签订协议后政府单方面毁约并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无效,经过律师代理法院驳回政府方面起诉;
3、成都高新区胡先生城中村改造,律师介入前只有相当于周边房价三分之一的货币补偿,经过律师启动法律程序后获得三套商品房及货币补偿,历时一个月;
4、成都青羊区彭女士城中村改造,律师介入启动法律程序后三个月签订满意的补偿协议;
5、山东平度李先生蔬菜大棚征收案,通过启动法律程序维权获得四倍补偿及原面积土地调换;
6、山东淄博王先生厂房征收,历时半年补偿提高两倍,其中街道办作出的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通知被法院确认无效;
7、山东邹城王先生等人承包地被以租代征,通过诉讼争取到征地补偿款;
8、李先生等九人与清丰县城管局撤销强制执行决定及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两案,法院以城管局执法目的系进行棚改为由撤销其强拆决定及限拆决定;
9、山东济南莱芜区吕先生等四户委托十五天签订满意的补偿协议;
10、山东济南南部山区于先生等人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一分不赔,经过诉讼成功争取到赔偿;
11、李先生与甘肃兰州红古区政府撤销棚户区改造征收决定案,武威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征收决定作出违反法定程序进而判决确认违法;
12、韩先生等十人与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民政府撤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案,法院经审理撤销县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13、北京市平谷区王先生养殖场被镇政府认定为违建并强制拆除,起诉后经法院审理,撤销镇政府作出的《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并确认强拆违法;
14、吕女士等十人与西安市国土局履行征地补偿安置职责案,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国土局以信访方式处理吕女士等人等履责申请不合法,判决确认其不作为违法;
15、王女士等三人与正阳县城管局撤销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案,汝南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城管局作出限拆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撤销其限拆决定;
16、申先生等7人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不履行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法定职责案,法院经审理判令国土厅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17、海南海口颜女士商铺征收按住宅补偿,通过诉讼成功争取按照商铺补偿;
18、浙江衢州翁女士被以未婚女性为由不予征收补偿,通过诉讼成功争取满意补偿。
◆社会职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观察员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