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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蔡某四人涉嫌抢劫杀人冤案申诉一案

更新时间:2016/1/4 点击次数:1556 作者:admin


福建许某蔡某四人抢劫杀人冤案申诉案


委托人:蔡某 许某 张某         

委托事项:对福建高院1995年死缓案件申请再审

审理法院:福建省高院

结果:福建省检察院已提出再审建议,福建省高院表示下一步将推动此案再审

主办律师:王殿学 吴迎成 张雪峰


一  基本案情

1994年1月,福建莆田一66岁老者在家中被杀,蔡某、许某、许某、张某等4人涉嫌作案被捕,1995年一审判决,其中1人被判死缓,许某等3人被判死刑。福建高院二审改判全部为死缓,现在蔡某已出狱,其他人尚在服刑。


二 律师意见

案件明显为冤错案,根据之前的证据,事发当晚,张某在跟人洗头按摩,两名同行者均作出书面证言,而许某和许某,在朋友许瑞春家睡觉,许瑞春跟许瑞春母亲均有书面证言。蔡某在自己叔叔家喝酒,也有书面证言。

案件也没有详细的侦查经过,现场五个脚印中有一个是死者妻子的,公安机关据此认为作案者有四人。认定是四人的依据是死者经常到附近一家旅馆,而蔡某也经常住在那家旅馆。

四人的笔录全为刑讯逼供而来,几人当年的同在看守所的其他案件的嫌犯也作出书面证言,证实几人回到监所时是被打的抬进来的。

警方认定在现场提取的唯一证据是一双跟许某出型号的靯印,并据此认定许某参与作案,此外再无其他指纹、鞋印等鉴定结论。


三 案件进展

福建省检察院已提出再审建议,并对所有四人不在场的证人进行了询问。福建省检察院还委托 福建省公安厅对当年一个关键证人陈国太的证言进行了指纹鉴定。陈国太当年有一份证言称从四个人收购被抢的金戒指。陈国太一直否认该证言,称不是自己所作。根据 福建省公安厅的指纹鉴定,该关键证言的13个指纹不是陈国太本人的,另有两个指纹无法鉴定。

福建省高院审监庭法官称下一步将重点推动该案是否启动再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