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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与我爱我家、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更新时间:2016/1/6 点击次数:2467 作者:admin

朱某与我爱我家、张某关于房屋买卖无效及救济案

               裁判文书编号:西城区法院(2013)西初字第01674号

西城区法院(2014)西初字第01348号

西城区法院(2014)西初字第03484号


委托人:原告朱张某            委托事项:争取房屋过户或赔偿

审理法院:西城区法院              审理程序:一审

主办律师:梁志强律师            

基本案情
 朱某在中介我爱我家看到房屋出售信息、看房比较满意,在中介及代理人张某均称有房主授权的情况下签署合同,朱某支付购房定金5万云及中介费,后因出卖方要求涨价而拒不履行,朱某诉至法院,房主(即代理人张某母亲)称其没签过委托书也不知道卖房事宜,认为涉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一审(或二审)情况

法院认为房屋未授权卖房,代理人签署的合同无效。

朱某分别起诉卖房代理人张某及中介,法院认为卖房代理人张某的无权代理行为是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应当赔偿房屋涨价的语气利益损失。

    另案中,法院认为中介机构对于房屋权属状况等订约相关事项及当事人的订约能力负有积极调查并据实报告的义务,而其并未尽到相应义务。

三、律师意见

1、卖房代理人无签约售房授权,买房人及中介也未采取弥补措施,合同无效

2、原告朱某支付了购房定金5万元及中介费用4万元

3、卖房代理人张某主赔偿大部房屋涨价利益损失

4、中介未尽到审查义务应退费并赔偿购房人部分房屋涨价利益损失

  综上,因卖房代理人张某无签约售房授权而伪称有授权并出示委托书、中介应当审查并找房主核实或补授权却未补救,应当赔偿房屋涨价损失。

四、法院裁判结果

西城区法院(2013)西初字第01674号,认为合同无效。

西城区法院(2014)西初字第01348号判代理人张某退定金5万元并赔偿30万元。

西城区法院(2014)西初字第03484号判中介退全部中介费并赔偿10万元。